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对工业企业暂停征收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现将《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对工业企业暂停征收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的通知》(闽财税〔2016〕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 2016-07-18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福建省;人力资源;转发给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