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5〕37号)转发给你……
[发布日期] 2015-03-20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专项;整治;回头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