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应对物价上涨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紧急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应对物价上涨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11]193号)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的要求,现将发改电[2011]19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对照我省社会救助与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
[发布日期] 2011-09-13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联动机制;设区;物价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