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领事认证收费标准的复函
[摘要]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你办《关于申请延长我省领事认证收费执行时间的函》(闽政外函〔2014〕29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我省领事认证收费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领事认证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护照、认证和……
[发布日期] 2015-01-07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收费;认证;财政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