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福建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调整)的通知
[摘要] 各重点排放单位:按照《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176号令)和《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闽政〔2016〕40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委印发了《福建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发改生态﹝2016﹞868……
[发布日期] 2017-05-12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排放;配额;福建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