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
[摘要] 省教育厅:你厅转报的《关于我校2016年“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的请示》(闽商专综字〔2016〕16号)收悉。鉴于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与台湾建国科技大学合作,引进台湾高校的优质课程、教材和师资力量实施教育教学,其办学模式、……
[发布日期] 2016-07-28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收费;专科学校;福建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