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
[摘要]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福州各县(市、区)支行,省直、铁路、能源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帮助已办理商业性购房贷款且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减轻职工的贷款利息负担,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
[发布日期] 2011-05-19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贷款;公积金;住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