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
[摘要]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第三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已经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16-01-16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性行政法规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常务委员会;法规;修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