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新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FZ6859UFBEV等新能源汽车在福建地区销售示范运行的批复
[摘要] 福建新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纯电动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福建省示范运行的请示》(福达〔2014〕第31号)、关于福达牌纯电动及插电式混合动力城市客车的售后服务承诺和漳州市经贸委审查意见收悉。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生产……
[发布日期] 2014-11-25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电式;福建;售后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