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民政局、公务员局(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各高等学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组织实施201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4-12-01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毕业生;服务;高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