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电力、铁路分中心,各省级公立医院: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省属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闽价医〔……
[发布日期] 2016-07-05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公立医院;医疗保险;省属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