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乡镇敬老院项目建设任务(第二批)的通知
[摘要] 福州、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市民政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县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的意见》(闽政办〔2011〕16号)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乡镇敬……
[发布日期] 2014-12-10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敬老院;乡镇;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