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
[摘要] 福州、厦门、泉州市建设局(建委)、财政局,永安市、武平、华安、连城县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以下简称示范市、县)的实施建设,确保按时完成示范任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提出如……
[发布日期] 2011-10-12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示范;项目;再生能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