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厦门工学院2016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摘要] 省教育厅:你厅转报的《关于申请新专业收费标准的报告》(厦工财〔2016〕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费〔2013〕41号)规定以及厦……
[发布日期] 2016-07-11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收费;福建省;物价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