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环保部等四部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摘要] 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建委(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要求,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
[发布日期] 2013-01-17 [发布机构]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场地;污染;开发利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