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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河长”制的通知
[摘要]
锦州、阜新、朝阳、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大小凌河流经葫芦岛、朝阳、阜新、锦州四个市,为进一步加强流域内污染治理和河流保护工作,按照第192次省长办公会议要求,建立大小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河长”制,由凌河流域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加快域内污染治……
[发布日期] 2012-01-11
[发布机构]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断面;凌河;水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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