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山东长丰钢铁有限公司“8.15”煤气发生炉爆炸较大事故信息通报的通知
[摘要] 各市、绥中、昌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将总局下发的《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长丰钢铁有限公司“8.15”煤气发生炉爆炸较大事故信息通报》(管四函〔2012〕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2-09-03 [发布机构]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安全、风险、质量和可靠性
[关键词] 煤气;事故;信息通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