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全省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摘要] 各市民政局,绥中、昌图县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根据《民政部关于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民发〔2011〕153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
[发布日期] 2012-07-16 [发布机构] 辽宁省民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民政局;沈阳市;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