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一批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摘要]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精神……
[发布日期] 2017-12-06 [发布机构] 辽宁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规范性文件;废止;人民政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