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
[摘要]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工商法字〔2013〕6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业务建设年”的实际需要,进一……
[发布日期] 2013-06-04 [发布机构]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局;集体学习;普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