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和“勇士”的决定
[摘要]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3年,全省各地又相继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安全受到侵害时,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勇敢地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用鲜血甚至生命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
[发布日期] 2004-03-24 [发布机构] 辽宁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见义勇为;社会治安;维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