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摘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2014〕234号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你们《关于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发[2014〕52号)收悉。现批复……
[发布日期] 2014-12-31 [发布机构] 山东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乐陵;山东省人民政府;京沪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