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主城区危险废物处置场试生产期间处置危险废物的函
[摘要] 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璧山事业部《关于主城区危险废物处置场经营危险废物的请示》(渝天志璧〔2013〕1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重庆主城区危险废物处置场试生产延期的复函》(渝环建……
[发布日期] 2014-10-21 [发布机构] 重庆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处置;主城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