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重庆利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试生产期间处置危险废物的函
[摘要] 重庆利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工业废弃物加工中心项目试生产期间危险废物处置备料的请示》(重庆利特发〔2014〕5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江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利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加工中心”项目试运……
[发布日期] 2015-01-19 [发布机构] 重庆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利特;经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