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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审批结果公示
[摘要]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56项: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的实施机关为环境保护部。截止2015年12月31日,根据环境保护部的审批结果,2015年我市无企业申办危险废物越境转移。……
[发布日期] 2016-04-29 [发布机构] 重庆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越境;环境保护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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