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同意黔江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短期内继续处置医疗废物的批复
[摘要] 重庆宏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黔江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收集处置业务延期的请示》(宏锐环保文〔201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总体意见你公司运营的黔江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为《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发布日期] 2017-02-20 [发布机构] 重庆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废物;处置;危险废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