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主城区危险废物处置场综合验收期间继续经营危险废物的批复
[摘要] 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主城区危险废物处置场经营危险废物的请示》(天志〔2016年〕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总体意见鉴于你公司运营的主城区危险废物处置场正在申报综合验收,为确保我市主城及周边危险废物的安全……
[发布日期] 2016-07-14 [发布机构] 重庆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处置;主城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