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暂不同意重庆市南岸区零七铁桶厂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摘要] 重庆市南岸区零七铁桶厂: 你单位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报材料已于2014年1月10日收悉。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根据2014年1月16日现场核查结果,你单位存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处置车间均无法满足“三防”要求、地面有危险废物洒……
[发布日期] 2014-10-21 [发布机构] 重庆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