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重庆市涪陵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在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期间处置医疗废物函
[摘要] 重庆市涪陵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期间处置医疗废物的申请》(涪固废文〔2014〕1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鉴于你中心建设的医疗废物高温蒸煮设施为《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并已通……
[发布日期] 2015-01-20 [发布机构] 重庆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废物;医疗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