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农业部 质检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摘要] 商秩发[2017]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农业、检验检疫、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是惠民生、促消费、稳增长和推进供给…………
[发布日期] 2017-02-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科学(综合)
[关键词] 追溯;体系建设;产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