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3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 ……
[发布日期] 2017-03-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东北地区;对口合作;工作方案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