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
[摘要] 财会便〔2017〕24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你所因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分别于2016年7月、2017年5月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
[发布日期] 2017-06-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行政处罚;整改;证监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