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召开“2009’传统医药国际科技大会暨博览会”的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局: 经我部与卫生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协商,拟定于2009年11月9日至11日在广州共同组织召开“2009’传统医药国际科技大会暨博览会”。根据…………
[发布日期] 2009-05-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医药;科技;博览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