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质检总局 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摘要] 工信部联节函〔2018〕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环保、交通、商务、质检、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
[发布日期] 2018-03-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蓄电池;回收;动力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