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医药企业2017-2018年采暖季错峰生产的通知
[摘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医药企业2017-2018年采暖季错峰生产的通知 工信厅联消费函[2017]603号……
[发布日期] 2017-11-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京津冀;生产;错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