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国勘界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经验材料的通知
[摘要] 民勘办发〔200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颁布实施5年来,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职责,以“完善一套法规,建设一个系统,编制一组地图,整理一套档案”为重点,开展了制定配…………
[发布日期] 2007-07-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界线;管理工作;行政区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