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授予天津市民政局等737个婚姻登记机关“2009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的决定
[摘要] 民发〔2009〕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自民政部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以来,各级民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按照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 2009-12-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