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摘要]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成立登记。该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 2012-10-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地质灾害;防治;行业协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