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告第139号——基金会2008年年度检查结果公告(第一批)
[摘要]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34家基金会2008年年度检查结果。凡公告的基金会,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大…………
[发布日期] 2009-05-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基金会;合格;中国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