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民函[2008]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自2008年起,国家规定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祭奠需求的重视,对民族传…………
[发布日期] 2008-03-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殡葬;祭奠;清明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