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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告第137号
[摘要] 基金会设立登记公告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基金会准予设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 称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住 所业务主管单位海仓慈善基金会1058李兆霞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20层 …………
[发布日期] 2009-04-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基金会;法定代表;变更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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