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3693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民政部关于华侨大学校友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摘要] 华侨大学校友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华侨大学校友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华侨大学校友会成立登记。该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3-07-0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校友会;华侨大学;登记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55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