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印发《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生活类物资分配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加强对各级人民政府安排和社会各界捐赠的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生活类物资管理,规范分配、发放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民政部制定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生活类物资分配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
[发布日期] 2008-06-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类物资;抗震救灾;发放 [时效性]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