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清明节应急预案和处置专题研修会议”安排的紧急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社会事务处、殡葬管理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社会事务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因故原定于2008年2月22日至25日在北京中民大厦举办的“清明节应…………
[发布日期] 2008-02-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殡葬;清明节;事务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