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单位和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单位是民政系统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是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
[发布日期] 2011-09-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服务;窗口单位;组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