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发放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牌匾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也是我部确定的今年的重点工作。根据各地申报,民政部已确定251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为增强实验县(市、区)的责任…………
[发布日期] 2007-09-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社区;实验;农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