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南通市确认为“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单位”的批复
[摘要] 江苏省民政厅: 你厅转来的南通市民政局《关于将南通市列为“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单位”的请示》(通民〔2010〕55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将南通市确认为“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单位”,支持南通市以信息化建设为牵引,在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发布日期] 2011-02-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南通市;实验;社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