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慈善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间组织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处、办),各全国性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的重要力量。根据《民政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慈善;民间组织;学习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