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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国家海洋局受权公布我国钓鱼岛海域部分地理实体标准名称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国家海洋局现将钓鱼岛等岛屿及其周边海域部分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及位置示意图公布如下:钓鱼岛等岛屿及其周边海域部分地理实体标准名称序号标准名称汉语拼音位置描述1高华峰GāohuáFēng…………
[发布日期] 2012-09-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钓鱼岛;龙尾;地理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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