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供养服务水平,我部制定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于2013年6月底前…………
[发布日期] 2012-12-0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五保;供养;评定 [时效性] Effective